>  > 

学生母亲

 小编点评

学生母亲最新版截图

学生母亲截图学生母亲截图学生母亲截图学生母亲截图学生母亲截图

学生母亲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王宏伟)新京报记者获悉,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宠物狗绝育引发的赔偿案件。李某夫妇一同饲养一品种为中亚猎狼犬的宠物狗,考虑宠物健康,二人决定为宠物狗绝育。2024年10月,李某夫妇通过朋友认识了自称某动物医院医生的田某,田某称其可以上门为宠物狗进行绝育手术服务。李某夫妇支付一千元手术费后,田某在家中为宠物狗实施手术。术后,宠物狗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后死亡。田某承认存在医疗过失,是其手术操作不当导致宠物狗死亡,并退还了李某夫妇手术费。事后,李某夫妇了解到田某不具备医师资质,为非法行医。田某口头承诺会按照宠物狗市场价格赔偿,并按照李某夫妇要求对宠物狗进行了火化学生母亲,后拒绝履行任何赔偿责任。故李某夫妇诉至法院要求田某赔偿宠物死亡造成的财产损失、饲养费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3万元。田某辩称宠物狗是手术后5小时死亡,并非手术当场导致,且手术正值温差较大时节,死亡原因可能是失温或受其他外力导致,故不同意赔偿。根据民法典,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虽然被告田某主张宠物狗死亡很可能是手术后失温或其他外力导致,但其对此并未提交充足证据予以佐证。综合双方微信聊天记录中被告田某对自己过错的自认、就赔偿问题进行的表态,以及手术后犬只不良反应等本案已查明事实,涉诉犬只死亡与绝育手术事故具有高度盖然性。故被告田某应当对为犬只手术造成死亡的后果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此外,民法典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原告李某夫妇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有相关饲养经验,对犬只绝育手术的风险应当有所了解,但未选择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实施手术,而是选择在自己家中由不具备相应执业资质的被告实施手术,同样存在过错。法院酌情认定被告田某承担70%责任,原告李某夫妇对损害结果自行承担30%责任。最终,顺义法院判决被告田某赔偿原告李某夫妇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共计22000元。编辑 刘倩 校对 王心


@联系我们
-应用内反馈:「我」-「右上角菜单」-「设置」-「反馈与帮助」
客户24小时在线服务

学生母亲2025更新内容

运用全新的功能,让使用更加安全便捷
更多 

网友评论更多

  • 782溥贤琼v

    敦煌两千年:文明的十字路口

    2026/03/26  推荐

    187****5241 回复 184****524:“叫‘哥哥’已经不流行了,现在都叫这16种称呼”来自松原

    187****8103 回复 184****2491:滑翔伞教练侵犯游客来自海宁

    157****9309:按最下面的历史版本来自公主岭

    更多回复
  • 1120滕栋绍307

    小龙虾清洗调查:部分洗虾粉成分不明,有商家违规使用草酸

    2026/03/25  推荐

    永久VIP:胡栖安:DJ舞台震荡千年木塔,文旅发展前提是文物保护来自荆门

    158****4469:网信办约谈英伟达背后,美议员在操弄什么?来自连云港

    158****3799 回复 仅此而已:优化信用环境助力统一大市场建设来自本溪

    更多回复
  • 261庞致彬do

    汽大众全新揽境正式上市售26.99万

    2026/03/24  不推荐

    顾燕莲ah:“孩子快饿死了冒死也得去”加沙民众讲述领援助时遭袭经历

    186****7496 回复 159****9409:天热要多吃小米,教你一个神仙吃法,不熬粥不做饼,冰凉爽糯

学生母亲热门文章更多